个税填报中赡养老人方式选择需注意的事项
单位组织进行个税免税额度申报事宜,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后,根据孩子上学情况,填报了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。但是在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时出现问题,兄妹四个,赡养两个老人,都是60岁以上,总的扣除额度是2000元每月。由于两个妹妹的收入达不到扣税起点5000元,所以与弟弟分摊。开始填报时,想来麻烦,还要签约,就选择了均分赡养费,每个老人额度500元。填报完成后,仔细想想,因为兄妹四人,均分每个老人只能填报250元每月,担心上面的填报通不过,还是修改为签约分摊,这时个人所得税APP,弹出对话框,修改分摊方式前,请作废该老人的填报信息。但是将一个老人的填报信息作废后,还是不行,需要把两个老人的信息全部作废,才能继续填报。
下面是填报个税专项扣除时,频繁弹出分摊方式修改,必须作废的解决办法:
个税申报专项扣除对于老人赡养费的扣除,有个约定,在其帮助中,也没有说明,那就是两个老人的赡养方式,必须一致,不能一个均摊,一个按约分摊。当你填报一个老人是按约分摊时,填写下一个老人时,系统已经默认是按约分摊,这时分摊方式是无法修改的。如果你要修改分摊方式,必须作废填报的两个老人的申请信息。然后再重新填报,选择新的分摊方式。不用担心作废后无法填报,大胆作废。
想想后面的逻辑也正常,你不能一个均分,一个签约,个税判断逻辑嫌你搞得太麻烦,所以在后台服务器逻辑做了限定。这个也是个税填报APP需要改进的地方,提醒修改分摊方式需作废时,应提醒必须同时作废所有老人的申请。